政策法规
来源:山东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 发布时间:2016-01-12 09:54:00
各市住房城乡建委(建设局)、质监局,各有关单位:
为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,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、资源节约利用、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,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,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鲁建标字〔2013〕22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工程建设、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,经研究,决定征集2016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、修订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2016年度拟制订、修订的标准项目,应符合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,围绕绿色建筑、新型城镇化、建筑产业化、海绵城市建设、城市综合管廊、城市轨道交通、新农村建设、节能减排、工程质量安全等建设行业重点工作,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,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,鼓励建筑规划、勘察设计、科研、施工等单位积极申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尚未制订的标准项目。
二、拟申报制订、修订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的单位,应按本通知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立项申请,经批准后按批准意见实施编制工作。
三、申报制订、修订的项目应填写《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表》(可从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www.sdzjxx.com下载),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月底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。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。
联 系 人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张少红
联系电话:0531-87087057
联系地址: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 邮编:250001
电子信箱:sdbz1204@163.com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2015年12月29日
省标准定额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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